关于做好2022-2023学年第二学期教学任务安排工作的通知

作者: 时间:2022-11-14 点击数:

各学院(学部):
   为顺利完成2022-2023学年第二学期各年级教学任务(见附件1)安排工作,请各学院(学部)认真组织落实,具体事项通知如下:
   1.2022-2023学年第二学期共20周,2020-2022级(2019级建筑和城规专业)理论课教学安排在1-18周,其中2021、2022级考试周为19-20周,2020(2019级建筑和城规专业) 如果期末没有集中实践教学,考试周也为19-20周。如果期末有集中实践教学,根据集中实践教学周数从20周开始倒序安排,集中实践课开始前
一周为考试周。安排教学任务时,考试周和以周为单位的实践课独立安排,不能与理论课并行。
  2.各系(教研室)安排教学任务时需注意教学任务信息核对工作,核对内容为附件1的课程信息,包含课程编号、课程名称、学分、总学时、讲课学时、实验学时、考核方式及课程遗漏等是否存在问题,如果发现课程信息有问题及时向教务处反馈意见,待问题处理后再安排教学任务。各专业教学任务中的选修课全部开出,将教学任务录入教务管理系统供学生选课,学生选课后,未达到开班条件(选课人数少于10人)的课程将停开。
  3.录入教学任务时,各系(教研室)要确保前后半段理论课学时均衡,前半段为1-9周,后半段为10-18周。针对前半段理论排课,原则上没有安排实践任务的老师,应从第一周开始安排教学任务;后半段安排教学任务,应紧靠理论教学周次的最后一周。原则上安排在前半段课程数与后半段课程门数相同。全过程排课(考试周之前所有理论教学周次,每周都要有教学任务),具体到各专业班级每周学时不得超过26学时。
  4.具体教学任务周次录入,需根据实际课表编排并结合2022-2023学年春季学期校历(附件4)进行安排。 例如以理论不含实验课程,只需要录入“讲课学时”,然后结合课程有关要求录入“讲课周次”,以16讲课学时课程为具体示例,系统安排讲课周次只能为“1-8周”或“11-18周”只能靠开课第一周或理论讲课
周次最后一周往前推安排讲课周次,
  5.对于2022年2月12日后来校或调入我校且无高校教学工作经历的老师,实行青年教师助教制,不安排其承担下学期课程教学主讲任务。
  6.原则上各专业至少开设一门双语教学或全英文教学课程,并征订英文版教材,录入任务时在备注中写“双语教学”或“全英文教学”。
  7.为保证课堂教学效果,对每个教学班人数做以下规定:物理实验教学班人数不超过35人,公共体育教学班人数不超过50人,大学英语、日语教学班人数不超过60人或不超过2个行政自然班,思政类课程不超过100人,其他理论课程教学班人数不超过120人或不超过3个行政自然班,除艺术类、语言类课程外,原则上同一专业的同一课程必须同时授课,即有多条教学任务,需安排不同老师,同时授课。
  8.各学院(学部)教学秘书应配合各系(教研室)把教学任务录入到教务管理系统中,具体操作及注意事项见附件5,任务录入的起止周和周学时一定要正确匹配,任务录完后确保“剩余可安排学时:0”,即安排的“讲课学时”与“实验(实践)学时”之和等于课程计划学时(总学时)。
  9.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《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总体方
案》文件精神及教育部和江西省其他相关文件要求,教授必须独立为本科生讲授理论课程,课程学分不低于32学时或2学分。各学院(学部)所有教授每个学期都要100%给本科生上课,还要提高教授授课学时总量与全校总学时占比。
  10.公共课和跨学院基础课要求在第13周周五(2022年11月25日)前完成录入任务,并提交公共课和跨学院基础课任务表纸质稿;专业课计划任务录入在第14周周一(2022年11月28日)前完成录入任务,提交本专业各年级专业总任务安排表和教学执行计划表的纸质稿(包含公共课和专业课)。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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